摘要:任何问题的出现都有前因后果,无论层出不穷的贪腐案件、“书包妹”事件,还是由此衍生出的各种社会心理,再多么复杂也仅仅是“果”,真正值得人们思考的焦点应该是其“因”。
大片《天启四骑士》在台湾和东南亚各地公映,中国影星章子怡在片中出演一名华裔女孩。章子怡扮演的角色是在狱中色诱警察,在洋猛汉面前跪下,手不安分地在洋汉大腿上“厮磨”。这一片段刺痛了部分中国人的神经,众声指责其“辱华”,不少人认为,尽管章子怡下跪是演戏,但对着老外下跪,肯定是意有所托。人们容忍不了中国人向洋人下跪,是因为觉得自己不比外国人矮三分,这样的“民族气节”可嘉,却总有一种阿Q的悲壮。
“辱华”并不是新鲜词,当年周润发主演的《海盗船长》里疤面造型被中国人斥为“辱华”;李连杰主演的《狼犬丹尼》被洋人踩在脚下被指为“辱华”;韩剧《该隐与亚伯》因表现中国贪污、盗窃现象,也背上了“辱华”的骂名。当然,类似“辱华”事件很多,网上搜索就不胜枚举,只是这样的民族自尊几乎到了“洁癖”程度,让人总觉得有点小题大做,在“地球村”时代显得过于矫情。
先不说表现中国男人光头、疤面和中国女人挑逗洋男人算不算“辱华”,也不说表现中国社会小偷、贪官多算不算“辱华”,且看近期国内传媒公开的几个事件——《习水多名公职人员涉嫌性侵幼女》(《中国青年报》
自从这些事件曝光以来,同样引起了域外传媒的关注,许多域外评论带有明显的抨击口吻。如果说是部分中国人的自辱造成了外国人对中国的偏见,这样的理论可能站不住脚,但他们对于中国社会现状的批评却在实证的基础上。法国一家电视台甚至引用明恩溥(美)的话:“中国人需要的东西不多,只是人格和良心”(《中国人气质》248页)。
说中国人没有人格和良心有侮辱的意味,但面对奸幼案频发,贪官污吏横行,大多数中国人确实视若无睹。以“书包妹”为例,这样令人发指的事件已经不是个案,对于整个社会都构成了极大的侮辱,却很少有人像声讨外国人“辱华”那样歇斯底里抗议。伴随着习水“用‘书包妹’待客被认为很有面子”,丽水案主犯陈伟军所谓的“你们学校七届以前的女生我都玩过”,其中呈现的愚昧、野蛮、自大、麻木形象可谓旷古绝今。
话说到这里,不妨发挥一下想象力,假如披露上述新闻的都是外国媒体,假如表现这些画面的是国外电视,中国人又是什么反应?如此有辱人格国格的事件充斥人们的视觉感官,国内媒体揭露就没几个人认为是“辱华”,外国传媒把类似现象虚化为艺术作品却是“辱华”。这真是黑色幽默,不能忍受别人侮辱,自己却可以肆无忌惮侮辱自己,而且毫无羞愧之意。在丧尽天良的习水性侵幼女案被曝光后,奸幼案有增无减,可见许多权势者并未以此为耻,反而更清晰标注出中国权力品质的恶劣和中国人的麻木不仁。
单从对外的角度看,外国影视作品展现中国的阴暗面是否“辱华”,首先要看是不是有一定的生活依据。有对照才有鉴别,鉴别分两个方面:一是扪心自问,自己目力所及处的贪腐官员、妓女、二奶密度究竟有多大。二是将心比心,当一些电视剧痛快展示中国人痛打洋人的时候,可曾听到有人抗议这些镜头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?进一步说,当中国观众通过电视画面看到某国人连未成年少女都被官员和富人“围猎”,那样的国家谁能发自内心去尊敬!
当然,一些国际媒机构未必关心这种人伦之外的丑恶,贪官和“书包妹”再泛滥也不过是中国的内务,在旁人眼里充其量是一个谈资。尤其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“反侮辱”网络事件,传达给外国人一个准确信息,中国人很容易“不高兴”,所以他们宁愿违心说好话,也不愿意触及某些人脆弱的神经。其实,任何问题的出现都有前因后果,无论层出不穷的贪腐案件、“书包妹”事件,还是由此衍生出的各种社会心理,再多么复杂也仅仅是“果”,真正值得人们思考的焦点应该是其“因”。
“人从宋后羞名桧,我到坟前愧姓秦。”清代状元秦大士在拜谒岳飞墓后,深感祖上无德而惭愧之极。这是知耻的自尊,有了这样的自尊,才不会觉得到处有人侮辱自己。与之相对应,当陈绍基包情妇、林嘉祥猥亵女童、习水官员集体性侵幼女、丽水中学生屡遭强暴的时候,他们何曾有过羞愧感?岂知,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“辱华”,是不折不扣的自取其辱。而面对这些无耻的罪恶,是痛而洗净这溃烂的伤口,还是敏感于外国的言论,用“反侮辱”的方式遮丑,需要所有的中国人有个冷静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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