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0-01-01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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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人杨佳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制造的“血案”尚未平息,云南普洱市又发生一起警民暴力冲突血案。据《云南日报》7月20日报道,孟连县公信乡、勐马镇部分胶农因利益纠纷与当地橡胶企业发生冲突,当地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在冲突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时,遭到当地部分村民暴力围攻,致使多名民警受伤、多辆警车被砸。公安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,导致多名村民受伤,其中2人因抢救无效死亡。

这是继“瓮安事件”、“府谷事件”、“惠州事件”之后的又一起群体性冲突事件,尽管目前当地的事态已稳定,人们也有理由相信会得到妥善处置,但在短短一个月内群体性事件如此密集发生,还是令人有些惶惑不安。连续一个月来,大众传媒对此评述应有尽有,反思、总结、建言的文章在网上随处可见,不知为什么,就是在这样的一连串的痛定思痛中,类似事件不但没有减少,反而有“群体性”爆发的征兆。

关于这些事件的“类似”之处和起因不用细说,在每次“稳定群众的情绪,听取群众的诉求”的“重要指示”背后,都可以感受到隐藏着多么突出的社会矛盾。正像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言: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,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,一些干部作风粗暴、工作方法简单,甚至随意动用警力……群众意见很大,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,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。

应该说,这句话比较公正,放在其中任何一个事件中都恰如其分,不过,倘若把这些事件放在一起看,就有以偏盖全之虞了。

成为全国普遍社会现象

从贵州、陕西、云南到广东、上海,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分地域不受经济条件所限,具有极强的普遍性。如果把问题归结到“一些人”身上,这样的“工作方法”同样是“简单”。

一方面,要从理论上承认群体性事件是利益纷争,就必须认可那些群众都是有血有肉的公民,他们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,其诉求不过是为了生存。就算有人借机煽动,民众的情绪有如此低的燃点,是不是说明当地的社会矛盾已经严重到了极限?另一方面,一个月之内5个省市连续发生类似事件,如果石宗源先生说的令人信服,那么“群众意见很大”就不再是个别地域性的问题,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。

有一种普遍认同的说法,认为现在的中国社会是转型时期,在经济建设中每个方面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,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。还有一种论调认为,对刁民要硬气。在这些人眼里,群体事件的背后都有黑势力策划和操纵,不锄之不足以显示国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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